关于“清明节”放假的通知 依据国家法定假日安排,2021年“清明节”放假时间为4月3日(星期六)至4月5日(星期一)放假,共计3天。请各项目 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调/串休情况。 节日即将来临,各项目部避免长途外出,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防疫、安全等工作,遇有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